慘!少年喝醉遭撿屍性侵 肛門竟被塞牙刷和眼藥水瓶 蘋果日報240普通高速html5flash | 蘋果日報肛門喝醉少年 | |
tomt 訂閱 5 年前 時事新聞 | |
宜蘭縣一名少年去年與朋友唱歌喝酒後,因不勝酒力醉得不省人事,不料卻被同行男性友人藉機用異物性侵得逞,少年酒醒後發現自己坐在馬桶上且下腹、肛門疼痛,男友人才坦承用異物性侵,少年就醫取出異物驗傷後憤而提告,宜蘭地方法院考量男子事後取得少年及其家人諒解,依妨害性自主判處陳男有期徒刑2年、緩刑5年,並需服義務勞務120小時、上法治課程24小時。
判決書指出,去年7月8日少年小明(17歲,化名)與友人相約,至工作地點後方的KTV唱歌、喝酒,一行人歡唱3小時候,小明因喝了威士忌不勝酒力而醉倒,其餘友人便先行離去,同行的陳姓男子(35歲)則負責將小明帶回住處照顧。
不料陳男見小明醉到不省人事,竟起了狼心,用異物性侵得逞。次日上午小明酒醒後,發現自己坐在陳男廁所的馬桶上,且下腹、肛門都異常疼痛,質問陳男後他才坦承用異物性侵。
小明驚恐之餘立刻前往蘇澳榮民醫院就診,後又轉診至羅東博愛醫院,醫護人員才順利從他體內取出牙刷、眼藥水瓶等異物,且經檢驗發現他肛門出現2公分撕裂傷,小明父母得知後憤而對陳男提告。
陳男到案後對犯行坦承不諱,也對小明及其家人道歉,並賠償36萬元,雙方達成民事和解,事後小明及家人也表明願意撤告、原諒陳男。宜蘭地方法院審理時,考量陳男已獲得被害人及家屬諒解,因此依防害性自主判處2年有期徒刑、緩刑5年,緩刑期間交付保護管束,且必須提供120小時義務勞務,並在6個月內上24小時的法治課程。(突發中心張芸甄/宜蘭報導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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