原本在新北市亞東醫院擔任主任醫師的林育靖,去年涉嫌用手機偷拍院內多名女醫護更衣,遭被害人提告。雖林男到案坦承偷拍,但因他已將影像刪除,檢警兩度試圖還原不成,新北地檢署考量手機內只剩下兩護理師聊天的影像,未涉及私密部位,再加上我國妨害秘密罪不處罰未遂犯,今將林男處分不起訴。而已跟多名被害人和解的林男,去年7月案發後已被亞東醫院人評會解聘。
被告林育靖(43歲)時任亞東醫院腫瘤科主任醫師,去年間卻涉嫌將手機藏在挖洞的星巴克紙袋內,放置在化療間更衣室洗手檯,拍攝鏡頭對準女醫護人員更衣櫃前,偷拍更衣,由於該更衣室未明確區分男女使用,林男常藉故進入。
直到同年6月9日,兩名護理師在更衣室內聊天,發現被挖洞的星巴克紙袋中,藏有拍攝手機,立即向院方反映,全案才曝光,受害人多達10餘人。
事發後林育靖承認有偷拍行為,但稱看過影像後都已刪除,另也積極跟被害人和解,檢方偵查時僅餘兩名被害人,後一人也達成和解而撤告。
由於林男手機內僅剩事發當天所拍攝兩護理師聊天、不涉及私密部位的影像,雖新北地檢署一度將手機交給新北市刑警大隊,以及該署數位採證室還原,但都無法成功回復,因此林育靖雖自白犯罪,但妨害秘密罪不處罰未遂犯,且他的手機中查無任何私密部位影像,檢方只好以罪嫌不足將他不起訴。
而亞東醫院去年6月接獲護理師反映,隔天就成立調查小組,展開訪談,作成調查紀錄,也召開婦幼保護暨性騷擾防治委員會,認定性騷擾成立,也在同年7月17日召開人評會解聘林育靖。(孫友廉/新北報導)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