女主播夜會小鮮肉秘密外洩 前夫家違約判賠580萬 蘋果日報240普通高速html5flash | 蘋果日報女主播秘密 |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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TVBS女主播秦綾謙2年前夜會網紅安德烈,被前夫吳炳輝率徵信社人員抓包,秦付190萬元和解離婚,不料,日後《壹週刊》等媒體紛紛報導,秦女認為前夫吳男已違反保密約定,提告要求退回190萬元,另賠償190萬元違約金,另吳男及父母將她個人私密公開也須賠償200萬元。新北地院認為此事確實《壹週刊》有報導,另吳父母有去TVBS等處散布訊息,確已違反保密約定,判決吳須賠380萬元,侵害隱私部分,吳跟父母另須賠償200萬元;尚可上訴。
對於法院判決,秦綾謙表示:「謝謝大家關心,也感謝司法做出公正、正義的判決。」至於吳炳輝方面則尚未有回應。
秦綾謙夜會的安德烈年約30歲,曾就讀軍校,濃眉大眼、體格壯健的他,在臉書自稱狗奴才,跟秦女一樣都愛狗成痴,2人因狗結緣。2016年9月30日秦綾謙的前夫吳炳輝帶著徵信社人員架梯爬窗,發現她和小鮮肉安德烈共處一室,媒體描述影片中的她當時在安德烈住家,而安德烈半裸上身,2人關係啟人疑竇,另她也被爆跟安德烈有煽情的簡訊和情書內容。
雙方當時鬧進警局,最後秦綾謙、安德烈及吳男在警局簽下協議書,秦、吳同意離婚,但秦綾謙與安德烈需各付190萬元,雙方並約定吳男對所蒐集影片、交往證據有保密義務,應交由陳姓律師銷毀,不能對外洩露,不料日後《壹週刊》等卻披露此事,引起其他平面、電視台等媒體紛紛跟進。
秦女事後向新北地院提出「履行協議」等民事訴訟,認為前夫違約對外洩露此事,除須歸還190萬元,賠償違約金190萬元,並且吳男惡意爆料,使得媒體爭相報導,父母吳欣蒼、蔡馨樂還到TVBS內湖辦公室,也跟她的閨蜜提及該事,讓她備感羞辱與精神痛苦,已破壞隱私,因此要求吳男及父母另須賠償200萬元。
法官認為,協議書既經雙方約定不得洩露,但《壹週刊》第807期、第808期及網路即時新聞,卻都能報導出該應保密的內容,此外,吳也跟TVBS廖姓女主播提及此事,吳父母則告知秦女同事、姜姓密友,可見吳有違反保密義務,須退回190萬元,並另賠190萬元違約金。
法官也認為,吳男提供秦女與安德烈交往的電子郵件、臉書、Line等話,以及相關錄音、照片、影片給媒體報導,已有報復企圖,父母前去TVBS與秦女閨密碰面提及,行為均已侵害秦女隱私權,須賠償200萬元。吳男雖已判賠,但仍需繼續受協議約束,不能對外洩露當天的影片、交往情書、簡訊等任何訊息;尚可上訴。
特別的是,安德烈事後也以吳男違反協議保密義務,對外洩露為由,向新北地院提告,主張吳男除須歸還賠償金190萬元,還另須付違約190萬元,共380萬元。
但新北地院今年5月4日宣判,認為吳男雖仍須受協議約束,不能對外洩露當天的影片、交往書信、簡訊等任何訊息,但基於傳訊週刊主管、記者,都證稱消息來源不是吳男,而吳男父母並非簽訂協議人,吳男無法約束父母,因此判安德烈敗訴,吳男無須賠償。但安德烈不服,已上訴高等法院。(孫友廉、張瑞振/新北報導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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