熟男搞上少婦 「做到一半」驚見老婆站背後 蘋果日報240普通高速html5flash | 蘋果日報老婆一半少婦 | |
tomt 訂閱 5 年前 時事新聞 | |
新北市一名陳姓熟男,前年3月間認識張姓少婦後,瞞著已婚身分和張女交往,還帶張女上摩鐵嘿咻,但一個月後他再邀張女到家中偷享魚水之歡時,卻被突然回家的妻子發現,報警捉姦,「一轉身就看到老婆跟警察」。陳妻控告他和張女涉犯通姦,但對他撤告。新北地院審酌張女被捉姦在床還否認犯行,甚至故意製造傷勢反告陳男性侵,態度惡劣,依相姦罪判她有期徒刑6月,得易科罰金,可上訴。
判決指出,陳男在前年4月底上午,邀張女(26歲)到自家嘿咻,不料中午時分陳妻突然返家,發現家裡竟傳出陣陣呻吟,氣得報警。警方到場後,當場抓包陳男和張女正在翻雲覆雨,陳妻因此怒告2人涉犯通姦,但事後對丈夫撤告。
2人被帶回警局製作筆錄時,張女卻在與父親、律師商談後,手上多出許多抓痕,並控告陳男性侵她,後來反被陳男控告涉嫌誣告。陳男挨告通姦、性侵等部分,均獲不起訴。張女涉犯誣告則遭起訴,另案審理中。
張女挨告後否認和陳男通姦,辯稱是陳男要求到陳家嘿咻,否則要散布之前拍攝的性愛影片,她只好赴約,還被陳男強逼口交、嘿咻,並非要妨害家庭。
陳男則稱,事發前一天張女主動表示想到他家,因為妻子事發當天要南下,他當天便接張女到家裡,張女甚至還帶小孩同行。在他家看電視的時候,張女說「很多天沒見面,好想做愛」,他們才進房內「辦事」,並沒有違反張女的意願,也沒有揚言散布性愛影片。做到一半時,他感覺背後好像有人接近,一轉身就看到妻子和警察。
法官認為,張女警詢時指控陳男強壓她在床上,威脅不嘿咻就要散布性愛影片,接著逼她口交,被拒絕後就拉她的手去打手槍到射精,過程中也造成她受傷。不過張女移送複訊時又說,是在脅迫下幫陳男口交到射精,前後說法並不一致。
而張女後來對陳男提告性侵時,則說是被陳男以散布性愛影片為手段,脅迫她口交,陳男接著準備要性侵她時,警察就趕到了。而挨告誣告的案件中,對陳男脅迫性侵的過程,說法又和先前有所出入,加上勘驗蒐證光碟,捉姦當下張女並沒有呼救或哭泣,也沒求助說遭到性侵。
此外,法官勘驗蒐證畫面,發現張女的手臂和雙腿內側都沒有傷痕,但張女的驗傷單又記載她的背部、雙手臂內外側與大腿內側有多處抓傷。
受理案件的警員則證稱,張女在陳家和在警局等候律師到場時,都沒有傷痕,等到和律師談完後,就看見張女的雙手抓得通紅,並表示要控告陳男性侵,他當時覺得抓得太誇張。還有問張女是怎麼回事?「該不會要說被人家脅迫的吧?」但張女並沒有回答他。
法官因此不採信張女所稱遭到陳男脅迫、性侵的說法,斥責她明知對方已婚,仍為滿足私慾而和有配偶之人性交,破壞家庭關係,且至今未和陳妻和解,甚為不該,犯後不僅飾詞否認、毫無悔意,甚至故意製造傷勢,誣指遭性侵、態度惡劣,依相姦罪判她有期徒刑6月,得易科罰金,可上訴。
至於張女另外遭控和陳男在前年3月間上旅館嘿咻的部份,張女辯稱她當時並不知陳男已婚,而那次陳男還有拿手機拍性愛影片。
陳男則證稱,他有和張女交往,張女在丈夫和小孩出國期間,曾帶幼女到他家同住,他家有妻子和小孩的用品,張女應該有看到而知道他已婚。2人剛交往期間,張女不知他已婚,是因為張女時常打電話、傳簡訊給他,讓他無法工作,他才表示已經結婚有小孩,不過第一次嘿咻時,已交往半個月,張女已知道他已婚。
法官勘驗2人在第一次嘿咻後2周的臉書對話紀錄,發現陳男確實曾以「離婚」、「前妻的」等語,欺瞞婚姻關係,被張女追問時,還稱已離婚20年,認定第一次嘿咻時,沒有證據可證明張女早知陳男已婚,此部分判張女無罪。(游仁汶/新北報導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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