酒後姦殺少女 逃亡10年DNA逮人 蘋果日報240普通高速html5flash | 蘋果日報逃亡少女 | |
tomt 訂閱 5 年前 時事新聞 | |
1名被控疑似性侵女兒的嫌犯,DNA比對不符,獲不起訴處分。1名警分局長念念不忘,一起10年未破的少女姦殺案。由基隆到台北,冥冥中兩人卻都因性侵案兩度有了連結。
時任北市南港警分局長李禎琨說,當年一見到涉嫌性侵女兒的曹嫌,就直覺他可能與當年的少女命案有關,腦中就浮現,當年友人夢境中所描述的嫌犯樣貌。
李禎琨說,開始偵辦少女命案後,8年來始終關注棄屍案進展,儘管一直沒有找到兇嫌,儘管他已調任南港警分局長,他仍一直念念不忘。
直到2010年北市南港地區,傳出曹姓男子涉嫌性侵女兒的案件,循線逮獲並採集了曹嫌唾液,比對了當年女學生下體的DNA採樣,終於有了重大突破,命案也在隔了10年後找到兇手
2000年9月10日下午5點多,個性活潑、愛跳舞的陳姓國中少女,放學後在基隆住家附近,準備搭公車要到同學家練舞。
1輛計程車緩緩靠近少女身旁,只見少女望著打開來的車窗,沒多久就上了車,小黃司機則一路往市區而去。只是,誰也沒想到,這一趟車程,竟是少女的亡命之旅。
3個小時後,少女被發現倒臥在基隆市長安街233巷旁,1輛曳引車後方草叢,口鼻貼著膠帶,上衣半掀,已沒有生命跡象,明顯窒息死亡。
警方獲報到場調查,鑑識人員則在死者內褲及體內,分別採得精液檢體與血跡,懷疑少女遭性侵勒死,於是立刻開始清查當地所有可疑份子,希望儘快找到兇手。
只是,案子一查就是10年。2002年到基隆市警局就任的李禎琨說,曾鎖定當地1名治安顧慮人口涉案,而且採集了對方的DNA檢體進行比對,符合率逾80%,一度以為抓到嫌犯了,但為了慎重起見,深入調查後,還是因為對方有非常明確的不在場證明,而排除了這名涉嫌人。
2010年,他已調任北市南港警分局長,卻因一起疑似性侵17歲女兒的案件,見到了55歲的曹嫌。而當時曹男的形象,讓李禎琨直接就聯想到基隆少女命案,於是要求員警仔細採集檢體,進行DNA比對,結果性侵女兒案不成立,卻意外偵破了懸宕了10年的姦殺案,比對結果是百分百吻合。
李禎琨表示,當年曹嫌開計程車為業,每次喝完鹿茸藥酒,就會到處尋找未成年少女當作洩慾的目標,當天下午他由北市南港地區,一路到了基隆市區,就在明德路附近,發現了準備搭公車的13歲被害少女。隨即靠近路邊,以免費搭車為由誘騙少女上車。
少女上車後,曹嫌先暗自將計程車車門上鎖,才開車駛往基隆市區方向,但行經百福橋時,卻未右轉上橋引起少女疑心,被害人察覺有異曾出言阻止,但曹嫌則一邊笑著說:「別害怕,我載妳去玩」,一邊加速往基隆市新台五線陸橋下行駛,最後停車在橋下孔洞,就在車上強行性侵少女。
過程中,少女一度高聲呼救、抵抗踢打,但曹嫌由駕駛座跨至後座,一邊強行脫去少女衣物,一邊拿起預先放在手煞車旁的膠帶,纏繞住被害人的嘴巴,最後雙手掐住少女脖子,被害少女因此慢慢失去意識,昏迷無力抵抗,而被曹嫌性侵得逞。
曹嫌逞完獸慾,發現車上營業小客車駕駛人執業登記證未事先蓋住,擔心被害少女記住了自己的姓名,於是一不做二不休,將少女勒斃後再拿膠帶纏繞口鼻。最後開車到基隆市長安街附近巷弄內偏僻處,將少女屍體丟下車,拖行至路邊曳引車後方,隨即開車逃逸無蹤。(撰文:謝東明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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