外交官偷吃人妻 判刑8月還要賠100萬 蘋果日報240普通高速html5flash | 蘋果日報人妻 | |
tomt 訂閱 5 年前 時事新聞 | |
已婚外交部官員楊爵鴻5年前外遇已婚的大學同窗「阿美」(化名),2015年卻趁派任駐紐約經濟文化辦事處行政組組長時甩掉阿美,阿美丈夫得知後怒告通姦,事後對妻撤告,另向楊男求償250萬元。台北地院根據阿美的行事曆記載內容,認定2人嘿咻50次,日前依通姦罪合併判楊男8月徒刑,可易科罰金24萬元,民事部分今再判楊男應賠阿美的丈夫100萬元。
楊男和阿美原是大學同窗,但雙方各自結婚後才來電,楊男從2013年起,時常翹班陪伴阿美,2人多次相約旅館燕好,直到2015年楊男派駐紐約,想與阿美分手,阿美不甘被甩,憤而將自己和楊男在LINE上的情話傳給楊妻,自爆楊男偷吃,事後阿美的丈夫和楊妻分別提告兩人通姦並求償。
此外,《壹週刊》2016年間曾披露,一名黃小姐爆料,楊男玩膩阿美,竟謊稱因翹班和阿美約會被長官發現遭開除,只好到美國開Uber維生,甚至還傳一張自己睡在車庫的照片取信阿美,但楊爵鴻根本沒失業,當時還準備升官外派駐美代表處,他為演戲逼真,還要阿美都用LINE跟她通話,騙稱這樣才能省國際電話費,阿美因此一直被蒙在鼓裡。
報導一出,楊妻和阿美的丈夫都控告兩人通姦,但檢方認為楊妻看到《壹週刊》報導後已知丈夫外遇,超過半年才提告已逾告訴期,而阿美丈夫則較早提告,阿美也認罪,甚至拿出詳細記載2人偷歡時間、地點的行事曆當作偷情證據,楊男一開始雖否認通姦,但檢方調閱楊男的悠遊卡使用記錄,發現楊男翹班和阿美約會的時間地點和阿美行事曆上的紀錄相符,將2人依通姦罪起訴。
法院開庭時,楊男坦承通姦,法官因此依一罪一罰,判楊男每次通姦2月徒刑,合併執行8月徒刑,可得易科罰金24萬元;而阿美丈夫在審理期間對阿美撤告,因此阿美獲判公訴不受理,民事部分,台北地院日前判阿美應賠楊妻100萬元;今再判楊男也須賠阿美丈夫100萬元。都可上訴。(張欽/台北報導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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