「當我嫖了200多天」 男PO文罵前女友判拘30日 - 台灣蘋果日報【轉貼】240普通高速html5flash | 台灣蘋果日報轉貼女友 |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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基隆一名許姓男子(21歲)與賴姓前女友交往8個月,不滿前女友為了細故與他分手,去年11月間在自己臉書上po文「就當我嫖了200多天吧!」等情緒性文字,還張貼2人合照,被賴女上網發現,她不堪受辱報警,由檢察官依加重誹謗罪嫌提起公訴,法院審理後,認為事證明確,判處拘役30日,或易科罰金3萬元。
依據判決書內容,許男出庭辯稱沒有張貼合照,只是因為工作及感情都不順遂,才會在PO文中提到「妓女」抒發情緒,認為自己沒有罵任何人,許男還說,,當時自己在夜店約與10位女生交往,文章內容有一半都是在說夜店的女生,否認妨害賴女名譽。
不過賴女指證歷歷,許男PO文後,先刪除照片後再刪文字,她有截圖為證,法官認為許男犯罪事證明確,因此依加重誹謗罪,判處拘役30日,或易科罰金3萬元。(突發中心蔡進男/基隆報導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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