垃圾桶撿到保險套 女才知前晚被上了 蘋果日報240普通高速html5flash | 蘋果日報上了 | |
tomt 訂閱 5 年前 時事新聞 | |
北市一名20多歲的妙齡女子,去年間某日和朋友一起到一家酒吧飲酒作樂,隔天女子在家中醒來,卻感覺下體「怪怪的」,又在垃圾桶找到一個使用過的保險套,女子懷疑是送她回家的一名蘇姓男子性侵她,憤而報案提告,但蘇男辯稱女子先在電梯對撲向他示好,他還向女子確認「妳真的要做嗎?」女子首肯後他才做。台北地檢署認為,女子回家時可自行走路,看起來並沒有醉倒,因此認為缺乏證據證明蘇男乘機性侵女子,而將蘇男不起訴。
受害的女子報案指控,她根本不認識蘇男,當天她和朋友在酒吧喝醉後,酒吧老闆找來一名也在酒吧內的客人送她回家,不料隔天她在家中垃圾桶發現一個保險套,她才驚覺遭對方性侵。
但蘇男應訊時卻說,兩人是兩廂情願,因為雖然他不認識女子,也沒在酒吧和女子搭訕聊天,但酒吧老闆請他送女子回家,女子也同意並提供住家地址,於是他攔計程車陪女子回家,不料女子在電梯內就對他投懷送抱,他進到女子住處,女子家中張貼不少動漫海報,女子也一一跟他介紹那些動漫人物的背景。
蘇男說,兩人越聊越投緣之下,才會發生性關係,但他也擔心出事,還先踩剎車特意詢問女子「妳真的要做嗎?」女子說好,他才會繼續踩油門,衝到終點線後,他才找朋友到女子住處接他離開,全程女子都沒反抗。
檢方調閱女子住處的監視器發現,女子回家時並沒有泥醉的樣子,反而能自己走路,甚至在電梯內女子還大方擁抱蘇男,把頭埋在蘇男肩上,因此檢方認為女子,女子應未達到爛醉而失去意識的程度,但全案只有女子單一指述,缺乏其他證據,因此以罪證不足不起訴蘇男。(吳珮如/台北報導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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